日期:2022-08-05
南洲路充电站移车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市城投土地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南洲路充电站移车服务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以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负责充电车辆(含公交大巴等)的移车工作。
(二)按约定的时间安排移车人员到(须持有效的大客车驾驶执照A1或A3)上述充电站提供移车服务,同时必须为相关移车人员购买有效的保险,以规避安全事故发生后所带来的重大损失风险。
(三)完成我司指定的工作任务。
(四)移车服务期间应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按照我司现场相关管理制度及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五、报价
(一)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包干形式,费用以实际移车服务车数或人数为计算依据,包括场内及场外移车。
1.当场内移车服务车数在8台(含)以内的,场内移车服务费用=移车数量×单价,单价不超过35元/车/天;当场内移车服务车数超过8台的,场内移车服务费用=移车人数×单价,单价不超过315元/人/天;
2.场外移车为充电站5公里半径范围内的移车服务,当场外移车服务车数在7台(含)以内的,场外移车服务费用=移车数量×单价,单价不超过60元/车/天;当场外移车服务车数超过7台的,场外移车服务费用=移车人数×单价,单价不超过480元/人/天。
以上均按实际服务的车数或人数计算。所报价格为该项目服务管理包含的所有费用。
(二)最终结算价格以中标单位移车服务费单价乘以服务车数或人数据实结算。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报价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且在广州市注册,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服务或物业管理服务。
(二)报价人在广州市有管理团队,便于管理和配合我司运营。
(三)报价人自2021年1月至今,有服务过充电站场的业绩。
不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报价单位文件视为无效。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2年08月04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2年08月09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08月11日 11:00
十、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83061982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3号馆4楼
采购方:广州市城投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08月04日
南洲路充电站移车服务项目公开询价文件
我司就南洲路充电站移车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有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洲路充电站移车服务项目
(二)移车范围:位于广州海珠区南洲路42号的南洲路充电站及周边5公里范围内我司指定的站点
(三)每天的服务时间为:23:00—次日5:30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一)报价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且在广州市注册,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劳务服务或物业管理服务。
(二)报价人在广州市有管理团队,便于管理和配合我司运营。
(三)报价人自2021年1月至今,有服务过充电站场的业绩。
不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报价单位文件视为无效。
三、项目内容
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以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负责充电车辆(含公交大巴等)的移车工作。
(二)按约定的时间安排移车人员到(须持有效的大客车驾驶执照A1或A3)上述充电站提供移车服务,同时必须为相关移车人员购买有效的保险,以规避安全事故发生后所带来的重大损失风险。
(三)完成我司指定的工作任务。
(四)移车服务期间应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五)按照我司现场相关管理制度及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四、人员要求
(一)移车服务人员须按照我司实际用人需求安排上岗,且移车服务管理人员中须持有效大客车驾驶执照A1或A3的人数不少于2人,上岗前须经我司培训审核。
(二)报价人须安排1名项目主管(不含在驻场管理人员内),统筹安排日常管理工作,直接向我司负责。
(三)移车服务人员须严格服从我司管理,不符合我司管理要求的,我司有权要求更换移车服务人员。
五、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暂定一年,服务期限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六、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9日,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联系采购人获取。
七、报价及报价文件
(一)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包干形式,费用以实际移车服务车数或人数为计算依据,包括场内及场外移车。
1.当场内移车服务车数在8台(含)以内的,场内移车服务费用=移车数量×单价,单价不超过35元/车/天;当场内移车服务车数超过8台的,场内移车服务费用=移车人数×单价,单价不超过315元/人/天;
2.场外移车为充电站5公里半径范围内的移车服务,当场外移车服务车数在7台(含)以内的,场外移车服务费用=移车数量×单价,单价不超过60元/车/天;当场外移车服务车数超过7台的,场外移车服务费用=移车人数×单价,单价不超过480元/人/天。
以上均按实际服务的车数或人数计算。所报价格为该项目服务管理包含的所有费用。
(二)最终结算价格以中标单位移车服务费单价乘以服务车数或人数据实结算。
(三)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评审小组按照评审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对报价人提交的报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进行详评,详评时先评价格分和工作量标准分,再评业绩分。主要评审要素见下表:
序号 | 评分办法名称 | 分值权重 | ||
价格分 | 工作量标准分 | 业绩分 | ||
1 | 权重 | 65% | 25% | 10% |
2 | 分值 | 100 | 100 | 100 |
3 | 计算方法 | 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排名第1名的得100分,第2名得90分,第3名得80分,第4名得70分,其余不得分。若投标人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额。 | 工作量由多到少进行排序,排名第1名的得100分,第2名得90分,第3名得80分,第4名得70分,其余不得分。若投标人得分相同的,则名次并列,占用名额。 | 按照充电站公交移车服务合同,每份合同得分20分(每份合同的合同期不少于3个月,少于不得分),最高得100分。 |
在符合要求前提下,按照各报价人经评审后的分数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总得分第一名的为中标单位;如总得分相同的,由我司通过编号后随机抽取一家单位确定中标。
(四)发生以下行为,我司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向中标单位追讨相关损失:
1.在移车过程中,因移车人员的原因导致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
2.移车人员私自收取停车费用或充电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严重损害我司利益的其他行为。
八、报价文件的提交
(一)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1日11时00分,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接受。
(二)提交方式:报价文件纸质文件一式两份,盖章扫描件电子版一份。报价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报价书、所有资格证明文件、业绩等)须经报价人签章齐全后以密封形式递交至广州市城投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3号馆4楼),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及报价单位全称,信封封口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采用邮寄方式的,应在邮寄外包装袋上注明“南洲路充电站移车服务项目”字样。电子版可随纸质文件一同投递,或在截止时间后24小时内以电子邮件方式投递到邮箱:654967071@qq.com。报价单位递交报价文件后,请联系采购人确认。
九、候选单位确认方式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按照各报价人通过资格条件审查后且经校核后的报价从低到高排列先后次序,有效报价最低的单位为中标单位;价格相同的,由采购人通过编号后随机抽取一家单位确定中标。
附件:报价书(格式)
广州市城投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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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州市城投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1.根据你方的《南洲路充电站移车服务项目公开询价文件》,按询价文件要求承担该项目所列的服务内容,我方按以下报价承担所列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价报价 | 移车人员工作量标准 (辆/天/人) | 备注 | |
限定车数以内的移车单价 (元/车/天) | 超过限定车数的移车人员单价 (元/人/天) | ||||
1 | 场内移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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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量标准:指在每天服务时间内每人可服务的车数。 |
2 | 场外移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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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暂定一年,服务期限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我方承诺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履行全部责任,按质、按量、按要求完成合同中的全部任务。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询价文件,包括更正说明(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一旦我方报价,我方保证按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工作,并提交工作成果。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询价文件、中标通知书和本报价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本报价文件的有效期至递交截止日后90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报价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
附件:1.南洲路充电站移车服务项目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