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东校区(二期)、广州美术学院新型物联网热水表应用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23ZC017-QY)

日期:2023-05-24

中山大学东校区(二期)、广州美术学院新型物联网热水表应用示范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H23ZC017-QY

广州大学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现对中山大学东校区(二期)、广州美术学院新型物联网热水表应用示范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中山大学东校区(二期)、广州美术学院新型物联网热水表应用示范项目

招标编号:SH23ZC017-QY

二、招标人:广州大学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詹小姐  联系电话:020-39302077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3239099-823

三、项目概况:对中山大学东校区(二期)、广州美术学院共19栋宿舍楼2994个热水表进行升级更换。

四、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

对中山大学东校区(二期)、广州美术学院共19栋宿舍楼2994个热水表进行升级更换,将原有旧的热水表(拆下的旧表需移交给采购人)及旧表连通管、电源适配器、防水接线面板、保护套管及旧表线等拆除;按招标人要求负责新型物联网热水表的定制、供货;安装新水表及配套附件,连通减压阀拆除后的管路安装及更换新电源适配器及新表线等。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热水表采购需求书、技术方案和安装需求书。

2、招标控制价:

人民币1550000.00元。

五、供货期及施工期要求:具体详见本项目热水表采购需求书、技术方案和安装需求书。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是拟投标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最终制造厂家理解为货物必须在投标申请人的生产制造车间装配、检验出厂]

3.投标人具有智能水表(包括其中蓝牙或NB-IoT/LTE Cat.1/4GIC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4.投标人具有202011日至今完成单项合同制造及国内供货数量大于等于800个智能水表(包含其中蓝牙或NB-IoT/LTE Cat.1/4GIC卡)的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体现合同双方名称、供货内容等)和供货发票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七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登记

1.获取时间:2023524日至202368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3)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与招标公告附件发布的招标文件电子版一致的纸质文件【须携带完整的投标登记资料(含投标样机)递交至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3),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无误后完成投标登记手续】。

3.投标登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若营业执照无法显示经营范围的,则补充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至少显示经营范围)的截屏打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登记时提供】;

4)投标人具有智能水表(包括其中蓝牙或NB-IoT/LTE Cat.1/4GIC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5)投标人具有202011日至今完成单项合同制造及国内供货数量大于等于800个智能水表(包含其中蓝牙或NB-IoT/LTE Cat.1/4GIC卡)的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须体现合同双方名称、供货内容等)和供货发票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样机实物一台、整机分解部件一套、专用的拆表工具一套、安装配套材料一套、远传功能演示系统(密封装箱贴封条)。

说明:投标单位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招标代理机构将核对投标单位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的投标单位进行投标登记。没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包含投标样机)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登记。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23614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招标人不接受邮寄、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3614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样机及演示时间: 2023614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

注: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投标样机实物一台、整机分解部件一套、专用的拆表工具一套、安装配套材料一套、远传功能演示系统(密封装箱贴封条)。投标时提供的样机实物必须与投标登记时提供的样机实物一致,不能有实质性差别。

十二、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及演示地点: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503)进行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

十三、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广州城投综合能源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uci.com/)、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henghong.net.cn/)。

十四、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大学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9302077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明志街1号信息枢纽楼9


广州大学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上海正弘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3年524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企业公章)

附件:招标公告-中山大学东校区(二期)、广州美术学院新型物联网热水表应用示范项目2.0-发布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