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1-30
2024年度市场化电量采购
补充公告
2024年度市场化电量采购已于2023年11月24日发布竞选公告,现对原竞选公告、竞选文件作如下更正。原竞选公告、竞选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的规定为准,补充公告未提及的其他内容按原竞选文件不变。
一、 原竞选公告和竞选文件中“竞选内容:3、预计采购交易的总电量约为1.1亿(千瓦时)(具体用电量以实际产生的为准)”
现修改如下:
“3、预计采购交易的总电量约为1.2亿(千瓦时)(具体用电量以实际产生的为准)”
二、原竞选文件“(三) 项目概况:采购人下属的第二冷站、第三冷站、第四冷站、杂用水厂、超算公司的生产用电属于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采购人参与 2024 年度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的市场化交易,与中标人按实际交易电量,采用绝对价格结算(与市场联动电量为实际交易总电量的 10%)”
现修改如下:
“ (三) 项目概况:采购人下属的第二冷站、第三冷站、第四冷站、杂用水厂、超算公司、信息枢纽楼的生产用电属于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采购人参与 2024 年度广东电力交易中心的市场化交易,与中标人按实际交易电量,采用绝对价格结算(与市场联动电量为实际交易总电量的 10%)”
二、 原竞选文件“三、采购内容及需求”“(一)服务内容:采购人下属的第二冷站、第三冷站、第四冷站、杂用水厂、超算公司的生产用电直购电交易服务。
(七)具体量价比例:固定价格电量占比 90 %;联动价格电量占比 10 %。
(1)固定价格部分:平段电能量绝对价格采购限价不高于为¥0.480元/千瓦时。冷站用电参照蓄冷电户峰平谷比例执行,杂用水厂参照大工业用电峰平谷比例执行,超算公司参照大工业用电,不分峰平谷比例。(以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2)市场联动价格部分推荐:5%参照月度中长期交易综合价;5%参照日前市场月度综合价。”
现修改为:
“三、采购内容及需求”“(一)服务内容:采购人下属的第二冷站、第三冷站、第四冷站、杂用水厂、超算公司、信息枢纽楼的生产用电直购电交易服务。
(七)具体量价比例:固定价格电量占比 90 %;联动价格电量占比 10 %。
(1)固定价格部分:平段电能量绝对价格采购限价不高于为¥0.480元/千瓦时。冷站用电参照蓄冷电户峰平谷比例执行,杂用水厂参照大工业用电峰平谷比例执行,超算公司参照大工业用电,不分峰平谷比例。信息枢纽楼参照非工业用电,不分峰平谷比例(以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最新文件为准)
(2)市场联动价格部分推荐:5%参照月度中长期交易综合价;5%参照日前市场月度综合价。”
采购单位:广州城投综合能源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11月28日